桃花潭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4 00:00
来源:泾县桃花潭镇 字体:[大 中 小]
桃花潭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能够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本级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桃花潭镇政府高度重视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根据《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桃花潭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桃花潭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以透明、公开、公正、便民为工作理念,以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民主政治法治素养为目标,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证各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普及性,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
在信息公开方面,2019年我镇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及微信等媒体渠道主动公开信息462条、依申请公开0条;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方面,本年度政务公开网站全面向市级靠拢,由县政府办牵头,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监督保障方面,本年度共开展了12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包括针对新修订《条例》的宣传活动、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以及自查报告等。
2019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规定要求,我镇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及时发布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性文件、相关政策解读、监督保障以及各项经济与发展统计信息等,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9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通过“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更新发布信息462条。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2019年暂无此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9年暂无此事项。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与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高效,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暂无此事项。
(一)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521条,其中:本级政府文件:5条;年度重点工作:8条;统计信息:19条;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112条;基本医疗卫生17条;应急管理:16条;脱贫攻坚:25条;监督保障:19条;社会救助:65条;生态环境:16条;危房改造:13条;公共资源交易:81条;政策解读:17条;教育信息:10条;其他信息: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19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被公开投诉和被纠正案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与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高效,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2019年,我镇根据县信息中心要求,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与调整,补充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同时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通过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并对照县信息中心工作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根据县信息公开办和第三方测评机构的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对照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细化清单,逐一对照整改,确保要求落实到位,有力的提高各责任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落实社会评议。把社会各界的评议作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的一项主要措施,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社会评议工作开展,不断改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 | 5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发布效率较低,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宽。
改进措施:2020年,桃花潭镇政府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政府办部署,认真实施《条例》和《规定》,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及县政府相关要求,紧密联系“四个泾县”丰厚成果,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逐步加大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组建专门人才队伍,全面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桃花潭镇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