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局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泾县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于2024年6月3日至7月3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7月3日,未收到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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