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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05-00035 组配分类: 老旧小区改造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24〕27号
发布日期: 2024-05-07 08:24
关于印发《泾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08:2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川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泾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3日

泾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2021〕18 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3〕77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改造我县城镇老旧小区8个,改造建筑面积约14.96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412户(具体详见附件)。

二、实施主体

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单位,根据《泾县“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会同泾川镇、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研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内容

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分别组织实施。基本型: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主要是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等需求;完善型: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房屋维修改造、拆除违建,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提升型: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育、助餐、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

四、资金筹措

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支持和申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县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有关专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出资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可通过直接出资、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用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3月底前)

开展居民需求调查,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设计、招标、施工许可等。居民对小区实施改造、改造方案、改造后管理模式等形成共识,居民参与率、同意率达到规定比例的,方可纳入改造计划。改造方案设计要合理可行、经济适用,设计方案中要有居民意见采纳情况说明。改造方案要依规进行公示,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施工图要针对屋面、外墙防水、消防安防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重点内容和部位进行专项设计,设计方案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施工阶段(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

根据项目施工图,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抓好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结算审核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人员“挂证”行为,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要求和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措施及要求,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空中、后地面”原则,根据小区改造“带户作业”的特点,科学规划施工顺序,明确技术方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三)验收阶段(2024年11月底前)

改造完成后,各参建单位要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并邀请社区、项目党组织、居民等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调度。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迅速抓好落实推进;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民生实事任务时间节点要求,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强力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改造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规范改造工程招投标行为,强化施工许可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档案资料移交等全流程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强化进度调度和现场督导,确保改造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符合规定。

(三)加强资金管理。要切实增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严格落实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分解、下达、拨付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加强资金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要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禁止截留、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

(四)加强物业管理。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将老旧小区后期管理与落实“宛美红色物业”建设、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全面提高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占比。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景观绿化等管养,规范小区进出人员管理、停车秩序维护等,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形成良性循环。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参与度,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居民、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将改造工程打造成顺民意、得民心的民生工程。


附件:泾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细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