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不仅能有效防止禽类疫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改善交易场所卫生状况,给市民提供干净、整洁的购物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文明城市创建也有很好的提升和巩固效果。为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家禽产品交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泾县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实施方案》《关于禁止泾县中心城区活禽交易的通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5日—11月5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管股收(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谢园路10号,邮编:242500),请在信封上注明:“活禽交易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xsczxg@163.com,联系方式:0563-5100823。
附件:1.泾县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禁止泾县中心城区活禽交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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