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稳健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泾县医保局牵头制定了《泾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9日(由于《方案》需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制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 号)、《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宣医保秘〔2023〕17号)等文件9月份印发,征缴工作即将开展,时间紧急,征集时间为压缩为16天)
二、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反馈意见联系部门及方式:泾县医保局综合股(县卫健大楼507室),联系电话:0563-2666173,电子邮箱:jxybj800@163.com。
对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请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附件:《泾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泾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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