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优化生态环境,切实巩固林长制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生态护林员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者、带头人。在全面推行林长制中加强源头治理。
三、起草过程
蔡村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林业)牵头,拟定后提交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经办公室登记发文,对外发布。
四、工作目标
选聘生态护林员管护森林资源,解决群众的就业问题,推动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1.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正、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基本条件为:热爱祖国,热爱林业,遵纪守法,责任性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内;原则上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续聘超过65周岁的,必须完善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身体健康证明材料),并由乡镇林长办、村委会严格把关。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程序办理。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强化选聘程序。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正、稳定持续、统一管理的原则,通过公告、申报、审定、公示、审核、签约等选聘程序,严把聘用关。
二是强化技能培训。积极落实生态护林员培训经费,强化生态护林员岗前技能培训,全面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巡山护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区禁种铲毒踏查等相关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让他们有效掌握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巡山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专业知识,更好地履职尽责。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森林区域划分为网格,做到一名生态护林员对应一个网格,实行网格管理,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各自责任区、管护范围,巡山护林、森林防火、生态政策宣传等工作职责。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采取查资料、看痕迹、查记录、询职责等抽查方式,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导,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月计发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
七、保障措施
1.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林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履职尽责。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按照方案选聘、考核。
联系人:于正飞 联系方式:543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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