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3月4日印发《关于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泾自然资规秘〔2021〕8号),该局主要领导何俊中现就上述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方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按照既坚持厉行节约、又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公务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讲求实际效果、实事求是,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另一方面,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接待方案执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内容,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工作实际,经相关会议研究后拟文发布。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抓好《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从务实节约、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等细处着眼,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推动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发扬好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着力打造制度执行、厉行节约的模范机关。
五、主要任务
明确全县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公务接待范围,规范公务接待程序,紧盯细节强化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控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接待工作水平和规范接待标准。
六.创新举措
(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禁止同城接待,杜绝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借工作之名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坚持严格标准、务实节俭、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符合规定的招商引资和外事活动除外),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
(三)严格控制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分类核算、专项列支。接待费实行一季一结,即在下季度首月的前10天内结算上季度经费。
(四)严格台账登记管理。局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台帐,对全局公务接待逐笔登记。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和菜单,做到“四单合一”。未按规定办理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泾自然资规秘〔2021〕8号)要求,将公务接待工作抓好抓实抓到位,健全制度、创新服务,不断推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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