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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大全力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新途径

发布时间:2022-05-18 17:27 来源:县人大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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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届以来,泾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创新审查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依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做到有件必备。县人大常委会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定期由县人大法制室牵头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明确报送范围、时限、方式、程序等,落实报送备案人员,并要求县政府及时将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计划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便于必要时提前介入,确保应报不漏,有件必备。

  二是细化审查程序,做到有备必审。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岗位信息表,明确各个工作环节中有关委室的具体职责,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协调性进行审查。工作中,适时邀请法律界专业人士、人大代表协助进行备案审查工作,有序扩大社会参与,提供专业意见,极大地提升了备案审查质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依法规范审查,做到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目录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将审查结果向报备单位反馈。《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自2022年1月实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收到县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件,对其中1个文件提出2条修改建议被采纳修正。

  下一步,县人大常委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报备机关沟通联系,督促报备机关及时报送备案文件,提高报备质量,并将备案文件纳入年度监督计划,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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