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行政中心512办公室,电话:0563-5102279,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强化重要政策公开。2023年,我办主动公开信息4521条,发布涉企政策举措60余条,公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17条,扩大消费政策信息50余条,积极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流程信息。
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信息,持续加大10项暖民心行动、46项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
继续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对照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系统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公开继续有效类94件、需要修改类7件。
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上线“泾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按照省厅指引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教育(6个单位)、医疗卫生(15个单位)、供水(1个单位)、供电(1个单位)、供气(2个单位)、环境保护(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公共交通(1个单位)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在工作时间内,有专人解答依申请公开业务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今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上年度结转1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19件,结转2件至2024年。
三是针对疑难问题,召集相关职能单位共同会商研究5次;县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全年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上公开信息开展“三审制”审查。按照省定《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清单》,配合市级政策文件库建设,规范做好9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2023年其它文件的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新建“泾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等专题,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数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有效衔接。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泾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认真做好省、市测评问题整改,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提示单》29期,督促限期完成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及工作推进会议4次,组织集中整改22次。
二是有序开展社会评议,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 | 0 | 9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部分领域信息发布不规范,存在信息发布内容不全面、要素缺失的情况。二是重点领域部分栏目有效信息发布数量偏少,多为情况说明类信息,或者用新闻报道类信息替代,说明力不强。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图解、视频动漫解读较少,部分政策解读存在简单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一要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32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中各栏目的内容要求发布信息,重点加强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日常监测,以工作提示单的形式强化督促。二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栏目的全面排查,清理无效信息和说服力不强的情况说明,通过通报的形式强化问题整改。三要站在企业和群众视角,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明政策内涵,增加图解、视频动漫解读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对照省、市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工作实际,我办梳理出10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34条具体举措,制定《泾县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强化台账管理,规范有序推进,同时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管,开展全指标测评,结合日常监测,相关情况均以通报形式制发,出具通报9期,高效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三)其它事项
加强线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全面落实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答复机制。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简单咨询现场答复,复杂咨询第一时间联络部门政策咨询联系人,及时给予答复,形成“一站式”闭环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策宣讲进基层”“政策咨询解答活动”,强化稳岗就业政策培训、医保政策宣讲,为群众提供全面、便捷的政策解读服务。今年以来,开展政策宣讲32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