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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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委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8 00:00 来源:泾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阐述公布2015年度县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经信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工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在恪守执政为民、推动依法行政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在服务创新创业、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载体建设,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对接企业政策需求、主动回应群众政务咨询等方面,做了一些务求实效的工作,努力提高经信委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立足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水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有序、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基层企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了经信委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经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复市民咨询,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5条,主要涉及政策法规、人事调整、财政预决算、计划总结、主题教育活动、行政权力运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调研、工作动态等相关政府信息。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度经信委坚持按《条例》有关规定,添加了行政权力运行栏目,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相关内容依法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接受基层企业和市民群众申请监督。2015年没有收到任何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办理任何形式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经信委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阅览(上网查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经信委政务公开网站,没有受理因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度经信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和网络运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委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