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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金融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4 00:00 来源:泾县金融办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泾政办秘〔20162)等法律、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泾县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hj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金融办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317室,电话:5101522,传真:5101522)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办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任亲自抓,有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着力规范公开行为,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贯彻实施《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2015年发布公开信息130条,公开的内容详实、准确。根据上级要求,公开本单位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认真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公开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内容,努力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政府信息服务,促进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推动单位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办无门户网站,2015年度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30条,主要涉及机构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金融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以及业务工作动态等相关政府信息。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办理任何形式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事宜。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阅览(上网查阅),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一是我办201410月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经验不足,相关制度和流程还不是很健全和很规范;二是由于单位人少事多,精力有限,信息发布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也不是很及时。

今后我办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流程和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内容。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泾县金融办

                                                                 2016年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