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昌桥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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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涉企】关于开展昌桥乡“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涉企】关于开展昌桥乡“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09:43 来源:泾县昌桥乡 字体:[ ]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乡政府决定成立“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勤担任,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安委会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领导带队到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及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4年9月9日始到10月20日止。

四、行业(领域)检查安排

(一)工贸企业、养老机构:由沈平牵头,派出所、应急办、民政所抽调人员组成。重点检查《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和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督促各单位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对建筑物内被堵塞、锁闭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进行及时整改;对上半年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未佩戴安全头盔、电瓶车飞线充电、电线外露”等多项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企业整改情况。

(二)建筑施工领域:由俞健牵头,城建站、交通办、水保办、应急办、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现场在防坠落、防垮塌方面的落实情况;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由沈平牵头,乡应急办、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安全基础管理、生产(储存)场所安全保障、依法生产等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排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环节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黑作坊”,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取缔;检查各企业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部位。

(四)道路交通领域:由洪丽云牵头,应急办、派出所、交通办抽调人员组成。重点检查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情况;三轮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情况;村级道路危桥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情况;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治理情况。

(五)学校、幼儿园、涉险水域、防汛抗旱:由洪丽云牵头,派出所、应急办、食安办、教育办、水利办抽调人员组成。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的完好情况;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责任制度的制定和全员安全培训演练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台账建立情况;排查涉险水域、救援器材配备情况;检查防汛抗旱设施设备情况,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六)非煤矿山:由沈平牵头,应急办、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重点是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由俞健牵头,应急办、城建站、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消防安全应急预警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是否按要求配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检查液化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有明显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我乡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细。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检查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负责,细致检查,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对重点检查场所,要实行台账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落实整改。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检查组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送乡应急办,由乡应急办汇总报县安委办。



昌桥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