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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泾县农村规模水厂收购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15:45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泾县农村规模水厂收购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02 15:45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要收购农村规模水厂?

答:我县共有15处农村规模水厂,涉及全县10个乡镇(汀溪乡没有农村规模水厂),都是由私人企业运营,管理比较混乱。目前,我县正在大力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收购农村规模水厂是其中的重点工作之一,将水厂的运营权收归国有,有利于提升供水管理水平,保障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也是实现农村地区享受同城镇地区相同的供水服务的重要途径。

二、收购农村规模水厂主要涉及哪些单位职责?

答:涉及到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控集团。

三、收购农村规模水厂实施时间?

答:此项工作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计划2026年完成全县农村规模水厂的收购工作。

四、如何推动实施收购农村规模水厂?

答:分为启动阶段、评估阶段、实施阶段和移交阶段。启动阶段主要是各乡镇政府成立农村规模水厂收购工作小组,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评估阶段主要是县水利局、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对农村规模水厂国有资产进行清算剥离,然后对农村规模水厂生产厂区土地和生产、办公房屋及辅助设施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实施阶段主要是各乡镇政府统筹做好农村规模水厂收购工作,保障收购前后农村供水顺畅衔接,同时开展审计监督;移交阶段主要是按照“收购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及时移交给县水投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同步进行资产移交、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收购农村规模水厂预期目标?

答:完成全县15处农村规模水厂的收购,将农村地区供水运营权收归国有,提升全县农村供水的管理运行水平。


解读机关:泾县水利局

解读人:李显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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