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曹杰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小伍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向东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情报信息中心主任、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左胜利同志任县看守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峥峰同志任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
朱严伟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肖文煊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甜同志任县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狄智权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彦奇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绍东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雁华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竑源同志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董伟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青松同志的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和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副馆长职务。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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