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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204-00093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洪小龙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号: 泾政人〔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04-28 10:19
关于洪小龙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0:19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洪小龙同志任宣城市工业学校副校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冬荣同志任宣城市工业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县职业与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旭同志任县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少志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伟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鲍传旭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成根同志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