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召开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61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参加会议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
2.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政府督查考核室主要负责同志,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3.县政府智库专家1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1名;
4.各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回执请于2025年1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jxzfbmsk609@163.com,联系电话:5102619)。县政府智库专家由县政府办会同相关牵头单位安排并通知参会。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各汇报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月9日下午下班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三)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会议议题
2.参会回执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附件1
会议议题
一、书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摘编),听取关于2024年度全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汇报单位:县住建局
列席单位:云岭镇、茂林镇、榔桥镇、桃花潭镇、丁家桥镇、黄村镇、琴溪镇政府,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听取关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资产确权及划转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列席单位:茂林镇、榔桥镇、桃花潭镇、丁家桥镇、黄村镇、昌桥乡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乡村振兴公司
三、听取关于追加财政预算资金用于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的通知》要求,单位主要领导无法参会的,须规范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