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重大决策预公开> 会议开放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11-00032 组配分类: 会议开放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召开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1 08:53
关于召开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1 08:53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召开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61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参加会议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

2.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主要负责同志,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3.县政府智库专家1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1名;

4.各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回执请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jxzfbmsk@163.com,联系电话:5102619)。县政府智库专家由县政府办会同相关牵头单位安排并通知参会。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各汇报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三)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会议议题

          2.参会回执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会议议题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摘编)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汇报单位:县统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听取关于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评价及考核结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财政局

列席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宣纸股份公司、县国控集团、县担保公司

三、听取关于增加县开发区管委会2024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

列席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产投公司

四、听取关于获得用水用气、获得电力等两项营商环境一级指标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法院、县营商环境中心、县发改委、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县供电公司

五、讨论《泾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实施办法(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委、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六、书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讨论《泾县优化知识产权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修订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商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附件2

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参会人员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的通知》要求,单位主要领导无法参会的,须规范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3)。

附件3

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请假报告单

填表单位(盖章):

姓  名

 

职务

 

请假情况

因(详细事由)不能参加(会议时间、名称)

请假对象

请假方式

明示回复意见

批准时间

向县政府主要领导

请假情况

 

 

 

代会人姓名

 

代会人职务及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