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728W/202408-00036 | 组配分类: |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 |
发布机构: |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4年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三)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10:44 |
根据《泾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泾政办[2023]15号)文件规定和要求,2024年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家庭,已通过初审和公示、复核、联合查询、集中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户数有331户,发放金额为165974.00元,现就租赁补贴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附后)。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于公示期内向县房管中心举报。凡公示对象被举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保障资格。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8日止。
二、公示地点:
1.申请家庭所在社区、乡镇和所在工作单位公示(公告)栏;
2.县住建局一楼公示(公告)栏;
3.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20870ad09491e8c76d4915&column_code=170600(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举报电话:0563-2366569(县房管中心)。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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