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我局受理了《泾县何平粉体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重质碳酸钙粉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请相关公众在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8日(10个工作日),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242500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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