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厂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厂厂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蔡村镇河冲村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8956.54平方米,新建5000立方米/天规模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废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及排放在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以及污废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的处理和处置。项目总投资7965万元,2024年4月25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号:2303-341823-04-01-734611。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汪前进
联系电话:13865316600
三、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51-6267529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评价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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