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洪灾害防治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全县雨水情设备80处雨水情设备和50处山洪预警广播维护。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下发项目资金在今年年底一起支付。
2、2024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下发项目资金37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治理茂林镇辖区内2024年陈坑村小流域项目。
3、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全县小型水库管理养护和泾川镇、云岭镇、茂林镇、黄村镇、榔桥镇水库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目前已支付190万元。
4、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主要用于全县74座小型水库和247.4公里堤防的白蚁防治工作。目前已支付40万元。
5、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前尚未制定方案分配乡镇
6、泾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20万元。2024年初,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补助指标,结合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现状、各乡镇供水工程和供水人口的数量,制定了《2024年泾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及资金分配表。
附件:泾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泾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央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乡 镇
涉及补助的农村饮水工程数量(处)
受益人口(人)
补 助(万元)
泾川镇
4
400
13
云岭镇
8
3555
20
茂林镇
22
2674
25
榔桥镇
23
12489
桃花潭镇
19
11641
丁家桥镇
5
670
15
黄村镇
9
1048
蔡村镇
18
4336
琴溪镇
1
5000
10
昌桥乡
2
2000
汀溪乡
1187
合 计
129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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