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兴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池正极材料及高纯铁粉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池正极材料及高纯铁粉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地 点: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
建设单位:安徽兴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沄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约10000m2、办公生活用房约3000m2及配套厂区内供电、绿化、道路、安全、环保设施建设,项目购置立(卧)研磨机、混合机、包装机、压包机、地磅、铲车、义车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万吨电池正极材料及高纯铁粉深加工能力。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研磨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高纯铁粉深加工工序:对混合机的进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混合机经设备密闭收集,混合机的卸料口自带收集装置,粉尘经收集后通过精密滤筒处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电池正极材料:对混合机的进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研磨机、混合机经设备密闭收集,研磨机的卸料口自带收集装置,粉尘经收集后通过精密滤筒处理后通过一根22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确保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接入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污水管网,经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滤筒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桶等。滤筒收集粉尘收集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112-341823-04-01-761186)。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10月14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