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21〕37号)和宣城市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64号)文件要求: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6类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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