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告,详细情况见附表。
公告期为10天(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0日),公告期内如对该项目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泾县乡村振兴局 茂林镇人民政府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泾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63,邮箱:ahjxfpb@126.com,通讯地址:泾县泾川镇幕三路泾县农业农村局;
茂林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563-2265100,邮箱:mltpgj@126.com ,通讯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茂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