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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泾县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3 09:08
泾县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13 09:08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泾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户籍在城区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在城区(需有房产证且为完全产权,下同),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非城区户籍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或经商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红星路-云岭路-迎宾路-交通路一线以西--裕隆路-气象路-桃花潭西路一线以北-体育路以东--青弋江大道以南区域。区域中的主要路段及居民点:滨江花园、荷花塘城市文化广场、迎宾路祥和商城、苏红西路、苏红东路、茂林路、皖南第一街、 三里岗、车站小区、交通局宿舍、裕隆路1至209号、红睿小区、西苑小区、百园新村、一品学苑、马家田、秀江南、八达万隆小区、骏园小区、菜市巷、马家巷、东来巷、文昌巷、宾馆巷、茶厂巷、公安巷、长塘巷、石板巷、南街、沿江南路、建设巷、新民街、复兴巷、渔业巷、赏溪村的甄塘和团结村民组。

若有变动,以上级文件为准。

三、招生办法

(一)学校根据划定的招生范围,按以下条件为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

2.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在同一招生片区,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

3.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均有实验小学招生片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下同)。

4.祖(外)孙户籍在同一处,属实验小学招生片区,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无房产,可以依据祖辈的房产登记入学。

(二)对下列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登记入学。

1.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凭已签订购房合同、全额正式购房发票及契税缴纳等凭证,依据购住房地址。

2.居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凭监护人与房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协议、一年以上房租、水费、电费等缴纳凭据。

3.拆迁户未安置落户的,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无房证明等材料,依据拆迁协议安置房地址。

4.自购的门面房,若城区确无其他住宅房产,且门面房作为自己营业用房并实际居住,经实地核查后,可依据门面房地址。

5.自建房有“两证一书”,即法定监护人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水电费发票,可依据自建房住址。

(三)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招商引资、军人烈士等人员子女及整体撤并学校学生到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登记,验原件、收复印件。详见《泾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招生办法。

四、时间安排

1. 8月1日—8月20日,家长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

登记路径:手机打开“皖事通”APP,下拉找到“教育考试”栏目,点击“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登记;电脑登录http://ahrx.ahjygl.gov.cn网址登记。推荐采用手机登记,方便现场审核时补传材料。

2.8月19日下午公布线上报名初审名单。

3.8月20日—8月22日,组织我校招生范围内新生入学现场登记。

时间:上午  8:00 ~ 11:00

下午 14:30 ~ 17:00

地点:实小新大楼五1班教室

已在网上登记报名成功的,按网上登记顺序,每半天安排50人到学校取号,审查户口本、监护人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建议带上线上报名所用手机,查核材料上传不全时可现场补传。每个家庭只需来一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家长。

以下学生须在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招商引资、军人烈士等人员子女及整体撤并学校学生,验原件、收复印件。

4.8月22日下午,家长因特殊原因未在网上报名或未按照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来校先核实资料,再进行登记,然后进行网上补报。

5. 8月23日—8月24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并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审核。

6. 8月25日—8月26日,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复核。

7. 8月27日—8月29日,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8. 9月1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来校报到,报到时间见《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