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所:
经研究,现将民政局2024年8月份工作要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文
件,落实留守儿童走访评估的《强制性报告制度》,督促全县发放《致留守儿童家庭的一封信》,督导做好“7防”: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走失、防独居、防非法侵害、防交通意外;落实送达“致留守儿童家庭的一封信”。
2.持续推进《关于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摸排统计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完成新增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入户调查。
3.印发《泾县与旌德县行政区域边界线联合检查方案》,启动泾县、旌德县边界线联合检查,涉及泾县汀溪、榔桥、茂林等乡镇,开展边界线内业检查,做好边界线界桩的资金申报工作。
4.会同南陵县民政局,深化村级平安边界线建设。协商签订泾县-南陵县边界线汪店、燕山村平安边界线协议书。
5.根据“乡村著名行动”提示单,推进有关成员单位落实相关任务。推进试点乡镇落实“著名行动”具体工作。
6.推进殡仪馆改制任务的完成,压实殡仪馆评估、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与服务。
7.进一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问题摸排整治工作,开展遗体、骨灰管理服务、公益性公墓等问题排查。
8.落实乡村公益性建设验收的后续工作。
9.做好市局开展的《殡仪馆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工作。
10.做好8月份低保动态调整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11.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12.持续开展新增低保、临时救助入户抽查。
13.督促乡镇开展社会救助档案电子化。
14.继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15.做好社会组织党建信息摸排和非公党建系统信息更新工作。
16.做好泾县万家智慧养老中心登记服务工作。
17.督促终止办学的幼儿园办理注销登记工作。
18.推动统计各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情况。
19.做好8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资金发放。
20.持续开展2024年适老化改造、嵌入式养老综合体、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
21.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22.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泾县民政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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