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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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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404-00148 组配分类: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文化和旅游局“五一”假日文化和旅游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泾文旅〔2024〕37号
发布日期: 2024-04-26 16:05
关于印发《泾县文化和旅游局“五一”假日文化和旅游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16:05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各文旅企事业单位:

现将《泾县文化和旅游局“五一”假日文化和旅游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6日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五一”假日文化和旅游风险

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扎实提升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水平,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影响和损失,保护文旅企业和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利益,努力创造安全详和的“五一”假期文化和旅游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处置节日期间全县可能发生的文化旅游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由陈飞任组长,王敏、郑生强、张金泉、胡青松、曹建农、黄玉才、贾莹、唐飞、黄飞、朱严伟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节假日值班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综合协调、应急处置、舆情控制、后勤保障四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宣传营销股及相关股室参加,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安排局假日值班,及时掌握全县文旅假日工作情况,协调对接县委县政府整理上报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情况。

(二)应急处置组:由执法大队牵头,宣传营销股、产业发展股、公共文化股、广电新闻出版股、文物股、全域中心等相关业务股室参加,主要工作包括及时掌握并跟踪了解突发情况,协调联系相关业务部门,赴现场调查了解、指导协调、督导落实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善后工作。

(三)舆情控制组:宣传营销股牵头,执法大队业务股室参加,主要工作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媒体渠道,及时监控掌握涉事舆情,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动态处置各类负面信息。

(四)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股室配合,主要工作包括抽调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用车、经费物资,做好相关人员思想稳定工作。

二、把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文化和旅游应急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二)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在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时,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部门,提供有专业价值的救援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各项善后工作。

三、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及内容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突发应急情况种类、等级及影响程度,分别做好情况汇报、现场调查、提供咨询意见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善后等工作。

(一)突发自然灾害

1.当自然灾害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属地乡镇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县文旅局报告情况。

2.县文旅局接到旅游团队、景区、场馆等发生突发自然灾害报告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为游客提供紧急救援,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市文旅局。同时,及时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情况,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2.县文旅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根据事件等级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文旅局,协调配合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突发安全生产事故

1.由旅游企业现场人员(导游、司机或设备操作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应急救援电话,并采取有效的现场救援措施,将相关情况报所属旅游企业。

2.所属企业应立即将情况报属地乡镇、县应急局、县文旅局等业务部门和主管单位,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救援及善后工 作。

3.县文旅局在接到旅游企业相关报告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配合调查了解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现场救援,并根据事件进展配合做好相关善后工作。根据事件等级及影响,及时向市文旅局汇报。

4.县文旅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了解、核实有关信息,根据事件等级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市文旅局,协调配合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做好相关救援工作。

(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要立即拨打120送医就诊,同时向所在地属地乡镇、县卫健委、县文旅局报告。

2.县文旅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调查团队用餐场所,采取相应措施。

3.县文旅局在向市文旅局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4.县文旅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情况及时报告。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旅游企业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类人员立即到岗到位,按防控预案、指南等落实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报告给属地乡镇、疾控部门及县文旅局,并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2.县文旅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协助疾控部门,指导涉疫单位配合开展人群管控、环境消杀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涉疫单位通过公告公示、网站、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应急安排,暂停经营和服务活动。

3.县文旅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及时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并将情况上报至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地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应急处置相关保障

(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值班人员要主动收集掌握气象灾害、安全生产相关重大事件预告信息,及时联系宣传营销股通过融媒体中心、过境短信、局公众号及景区宣传栏等发布相关旅游警告、警示。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实时向全县发出相关的旅游警告。

(二)加强应急处置演练

要围绕“五一”假日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抢险等相关知识,掌握应急处置要领。

(三)畅通指挥处置渠道

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掌握了解情况、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