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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2024年泾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8 15:47
《2024年泾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8 15:47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417日,泾县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应急〔2024〕1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Q1:我县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是多久开展一次?能不能随时申请办理?

答:由于我县近年来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需求较多,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要求,为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审批原则,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为统一组织申请、审批发证。并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发证机关确定,最长不超过2年。”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时间定为每2年开展一次。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截止到4月25日,请大家抓紧时间提交申请材料。

Q2: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不是谁申报都可以批准,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这里,例如我县禁放区域内都是禁止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其次像蔡村镇、桃花潭镇等旅游乡镇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的需求比较多,从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我县对这些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店总量是有严格控制的。

(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 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例如: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等等。

Q3:我现在想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

答:根据《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方案》要求,前期申请办理需要带上:1、营业执照或工商预核准登记原件、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零售店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无产权房屋可由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证明)。到所在地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即可。

Q4:是不是我提供了上述材料申请,就一定能办理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答:不是。由于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因此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县应急局为此专门拨经费用于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安全条件核查工作。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送给乡镇应急办后,先由乡镇应急办统计申请信息,经所在乡镇同意后汇总至县应急局,县应急局根据汇总表再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开展现场安全条件核查,逐户上门核实安全条件,对于软、硬件条件不符的不予批准。

通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安全条件审核后,县应急局还将统一开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对于考核未通过的,不予发证。

Q5: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不需要花钱?

答: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其中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现场安全条件核查费用由县应急局支出。但是,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及考试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县应急局仅承担组织有资质的教培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同时,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需要制作一定制式的安全管理制度牌、安全警示标识等,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 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Q6:如果我成功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不是就可以到处销售烟花爆竹了?

答:不可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属于专店/专柜经营,一证一点,仅能够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经营。如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取证场所为A门面,其在B门面摆放烟花爆竹产品经营的情况,或者以推车等形式流动经营,均属违法行为。同时,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严禁通过网络、电商等平台销售。

另外,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还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即不得超量、超范围存储烟花爆竹。

Q7:如果我成功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可以在周边地区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吗?

答:不可以。烟花爆竹经营与烟草经营相似,属于地区专营,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仅可以在我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产品,签署供货协议,并由批发企业安排专用车辆进行配送,不得前往批发公司自行提货。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向外部地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者提供销售、配送业务。

Q8: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那么多限制啊?那我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仅在过年过节时能临时卖烟花爆竹吗?

答:不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均有执法人员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一经发现无证经营的情况,将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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