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假日期间对“皖南川藏线”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13 08:49
来源: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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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保障“皖南川藏线”泾县段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之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货车及七座(含七座)以上车辆(包括房车及大型越野车)在春节假日期间禁止进入“皖南川藏线”桃岭公路。因禁止通行带来的出行不便,敬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