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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830807B/202404-0004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5 18:20
宣城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5 18:20 来源: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9日(第一批)交办我市1件信访件,截至 4月13日,已办结0件。其中,经查属实的1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1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LD202400047

2021年以来,安徽桥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核工业井巷建设公司等两家施工单位在建设宣城市泾县榔茂路过程中大肆破坏国有林场林地,且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泾县

生态,其他

1.关于林地破坏问题:榔茂路一期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榔茂路二期、三期施工过程中频繁发生塌方、滑坡等现象,造成了现场下边坡林地植被破坏,破坏面积正在核实中。自20236月以来,按照边施工边治理的原则,施工企业进行了多处落石清理及植被复绿工作。其中二期部分面积已经进行了地质补勘,已于20238月编制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0231213日经泾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批复了此地5处地质灾害点(K6+320-K6+625K6+677-K6+751K6+790-K6+980K7+105-K7+175K8+740-K8+860)。

2.关于环保相关手续:榔茂路一期、二期均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榔茂路三期已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和审批前的两次公示,尚未提交主管部门审批。

1.责令榔茂路三期的建设单位及时完成环评报批手续,在获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施工。

2.榔桥镇政府410日对榔茂路二期(牛岭水库工程库区道路—榔车路)安徽省公路桥梁有限公司施工项目部破坏林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同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公司对该区域进行司法鉴定。茂林镇政府同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公司对茂林镇境内施工区域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预计在420日前完成。

3.责令施工单位对已受影响的林地植被,重新制定合理复绿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加大清理和复绿工作力度;

4.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对未施工路段可能产生的林地植被破坏区域,及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