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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泾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育专项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8 11:14
泾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育专项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1:14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泾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592万元(上级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023年初,我县设定年初总目标为:一是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规划,化解城镇大班额,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                                         二是完成2023年项目规划建设方案。截止2023年底,年初设定的总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2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用于改善和提升全县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按照年初制定的规划,对全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分解使用情况如下:

一是薄弱学校校舍建设项目。规划资金282万元,新建学校运动场14500平方米。

二是购置教学设施设备项目。规划资金310万元,共购置教学设施设备等3747台件套。

目前,上述项目资金拨付均按合同要求完成拨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泾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一是工程建设类项目报账时,需提供原始合同及完成工程量清单等材料,并经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等多个环节审核和批准;

二是采购类项目报账时,需提供采购合同、验收记录等相关附件,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同时有效地避免了资金的截留和挪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截止2023年底,我县中央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支持的校舍建设项目竣工率及中央薄改补助资金支持的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完成率均为100%,支持改善薄弱学校共4所,新建建校舍面积14500平方米,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共3747台件套。

(2)质量指标

    2023年度,泾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新建校舍质量达标率及购置设施设备的质量合格率均为100%,确保了所有完工项目学校中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

(3)时效指标。

2023年度,泾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新建项目、教学生活设备采购项目,均在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质量符合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我县各中小学校教学基础实施有显著提高,促进了全县中小学校向优质均衡迈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民意调查显示,服务对象对项目的实施满意度指标达8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目前有部分结余,尚未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是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拨款,工程没有竣工决算审计前,不能全部支付工程款;二是工程项目(含采购项目)均有3%的质保金,需质保期满后才能支付。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工程建设进度,项目完工后尽快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工程决算,并及时报送审计,以便尽快完成工程款的支付,确保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