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我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为1295.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12.4万元,县级资金582.7万元。
2023年,我县设定年度总目标为:一是全县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满足县域内适龄幼儿教育需求;二是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三是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截止2023年底,年初设定的总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绩效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为712.4万元,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专项资金为690.4万元(其中安心托幼173万元),幼儿资助22万元,另县级配套582.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我县按照年初制定的规划,对全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解使用情况如下:
(1)支持新建公办幼儿园:总资金1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7.4万元,县级482.6万元。新建泾县城西幼儿园,面积7600平方米。目前,该项资金已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正常支出。
(2)安心托幼补助:安心托幼教体局总资金273万,其中中央资金173万,县级资金100万。2023年,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了有需求的幼儿全覆盖,资金已全部支出。
(3)幼儿资助:总资金22.1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2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0.1万元。全年共资助442人次,资助金额22.1万元(其中原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262人次,资助金额13.1万元)。原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实行全覆盖,完成全年资助任务。
(二)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泾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省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我县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监管,根据资金使用性质,区别对待。
一是支持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资金,县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即按照《泾县教体局经费支出审批程序》等文件要求,拨付资金一律转入施工企业账户,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同时有效地避免了资金的截留和挪用。
二是幼儿资助资金,由我局与泾县邮储银行签订了代发协议,实行资助资金打卡发放,减少中间流程环节,确保了资金安全和工作效率。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县设定年度总目标为:一是全县新建公办幼儿园1所,满足县域内适龄幼儿教育需求;二是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三是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截止2023年底,年初设定的总目标已全部完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2023年秋季,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共43所,其中公办园19所,民办园24所,在园幼儿5852人,其中公办园3594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61.4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2023年秋季达到97.5%。乡镇公办园“一镇一园”覆盖率为100%。普惠性幼儿园41所,占有率95.35%、覆盖率96.46%。全年幼儿资助442人次(其中原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262人次,资助金额13.1万元),原脱贫户家庭学生资助实行全覆盖,全年资助任务按期完成。
(2)时效指标
2023年,我县1所新建幼儿园于2023年年底全部完工。完工率100%,时效性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新建幼儿园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公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并新增学位450个,进一步满足了全县适龄幼儿园入园需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民意调查显示,学生家长对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满意度指标达8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项目使用过程中管养,在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前提下,及时拨付质保金,确保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完善,财政投入偏低。目前,我县大部分农村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经费严重不足,保育费收入仅能支付聘请教师工资,幼儿园运转难以保障。
二是幼儿园师资力量薄弱。现有的幼儿教师无法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由于缺少幼儿园教师编制,农村公办幼儿园专业幼师匮乏,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均为现有的小学教师兼职或招聘,未经过正规幼师培训。
建议:(1)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内的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财政支持、幼儿家长缴费、社会捐资、幼儿园自筹资金等多元化投入机制。(2)扩大幼儿教师来源。出台乡镇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政策,逐步实现按照幼儿园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增加幼儿园中达标教师的比例。
六、附件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