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17号)文件精神,我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有:
(一)“两免一补”资金
1.免除学杂费资金(公用经费)
全年预算总资金为1910.28万元,其中:中央1495万元、省级299万元、县级116.28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为1910.28万元,其中:中央1495万元、省级299万元、县级116.28万元。
全年核拨到校资金为1910.2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
全年应分担资金240.1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63.8万元(其中:中央240.1万元,县级23.7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63.8万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全年应分担资金103.59万元,其中:中央55.2万元,县级48.19万元;全年到位资金103.59万元,其中:中央55.2万元,县级48.19万元;全年发放资金103.59万元。
(二)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全年共投入资金638.6万元(中央393.6万元、省级255万元),全年共安排23个项目,维修改造面积13550平方米,完成投资额638.6万元。
(三)综合奖补资金
全年应分担资金34.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4.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4.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我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全年执行数为2950.77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
1.加强经费支出审核。我县严格按照公用经费支出的范围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没有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代课教师工资、教职工加(值)班费、教职工福利津补贴等人员费用。每年县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全县中小学校经费不足。此举,既保证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要,又避免了学校乱用公用经费的风险。同时,我县中小学校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各校培训费均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的5%。
2.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我县中小学校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所有票据经学校负责人审核后报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再审核,确保支出报销单据规范,报账手续合法。实行政府新会计制度后,我县中小学会计核算也进行相应变化,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并轨制,并对授权支付部分县教育会计核算进行事后监督,不满足票据支出要求的责令学校立即做出整改,确保学校支出合理、规范。
3.落实民主理财活动。我县各中小学均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不得担任民主理财领导组组长,教师代表不得少于1/3。民主理财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民主理财活动,全面对学校账务进行审核。且要求将每次民主理财的结果在教职工大会上通报和学校财务公开栏中公开,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4.加强资助资金管理。我县中小学贫困家庭寄宿生及建档立卡学生资助金均通过财政“一卡通”进行发放。即:县财政根据县教体局的申请将资助资金打入相应乡镇的财政专户,由乡镇财政所打入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农户通过“一卡通”银行卡进行领取,避免了直接用现金流通的风险。
5.及时财务信息公开。我县各中小学均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在醒目位置设置财务公开栏,每月在公开栏中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同时,对临时性财务情况,需要公开的及时进行公开。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设置的年初总目标已全部完成。目前,我县已建立了城乡统一,重点向农村薄弱学校、“两类”学校倾斜的长效机制。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指标值: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我县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取暖费25元/生•年,对不足100人村小及教学点按100人补齐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生按生均300元/生•年进行补助,对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以及“送教上门”残疾学生按生均6000元/生•年进行补助。
同时,我县还安排了县级保留经费,标准为:小学30元/生•年,初中45元/生•年。
——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生比例
指标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覆盖
我县完成情况:
我县每年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政策比例
指标值: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我县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寄宿生春季资助430人(小学33人,初中397人)、秋季资助330人(小学22人,初中308人);非寄宿生春季资助956人(小学649人,初中307人)、秋季资助951人(小学621人,初中330人)。
(2)质量指标
——教科书质量合格率
指标值:≥97%
我县完成情况:
我县采用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委托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配发给义务教育学生。教科书的质量合格率能达到100%,没有发现更换教科书的现象。
——农村学校校舍日常维修改造质量达标率
指标值:100%
我县完成情况:
根据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特点,结合《泾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设程序,合理调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泾县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泾教体〔2019〕34号)、《泾县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泾政〔2019〕7号)以及《泾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县政府第8号令)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关事项。同时坚持工程监理百分百制,紧抓工程质量和安全不放松。2023年实施的23个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
指标值:不断提升
我县完成情况:
一是落实相关待遇,解决教师实际困难,鼓励年轻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二是发挥政策优势,执行教育制度。在新教师配置上,制定向县乡学校倾斜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是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熟悉业务能力。提高新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其工作的有效性,为以后进一步专业发展奠定基础。四是树立榜样,把那些扎根乡村教育,奉献乡村教育,为乡村教育做出巨大贡献的典型代表、典型事迹来教育青年教师,做为他们学习的榜样。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学校和老师满意度、家长和学生满意度
指标值:≥85%
我县完成情况:
我县结合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学校和老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在不断提升,每年就教育问题网上舆论也在逐渐减少,各项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指标基本无偏离,执行情况良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