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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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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25539U/202404-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2024年突发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有效性: 有效
泾县自然资源规划局2024年突发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10:21 来源: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持续做好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22〕167号)和《泾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泾政办〔2020〕23号),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预防为主,以人为本”为方针,在处理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时,应以人的生命安全为第一保护对象,应把消极被动的应急避灾转变为积极主动的防灾减灾,从灾害的发生源开始,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或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成立突发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和联系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局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局办公室负责人、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和乡镇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避险转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下达的地质灾害避险转移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吴云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佳晔、彭喜明、属地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组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避险转移应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若干避险转移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现场避险转移组:组长:吴云林;副组长:局联系所在乡镇负责人;成员:陈川、李开勇、卫庆宏、徐玉伟、秦立平、刘四徽、琚伟、万俊、刘邦本、李庆、朱治国、金开颜、汪小冬、殷俊、汪志钢、翟江华、郝光华、陶亮、彭喜明、范德华、张健、曹晓明、汪旭东、陈荣贵、肖华军、孟祥峰、沈伟、凌彬彬、杨荣、高学平、金佳琦、姜雨田和所在乡镇自然资源规划所人员。

 辆:皖PJT228、皖P75D20,驾驶员:王志刚、曹晓明,并抽调自然资源规划所若干车辆。

必要时,可根据避险转移需要设立若干小分队,由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队长。

主要职责:险情发生(接通知)迅速赶赴现场,参与当地乡镇政府组织的避险转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当地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联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派驻我县专家到现场进行应急救援技术指导。必要时,调集各自然资源规划所工作人员参与避险转移工作。

2、后勤保障组:组长:都令迟;副组长:何佳晔;成员:张燕、胡洁、胡学英、陈小蓉、杨旭慧、孙玲芳、邓 妮、沈珊珊、卫峻、曹晶晶、王笑君、陆雁冰、马梦瑶、石磊、梅洁、程丽、王羽佳、李梦娟、朱丽叶、曹如意、徐蕙。

辆:政府公务用车平台调用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值班工作和各工作组所需车辆等物资保障,协助当地乡镇政府做好转移群众、抢险人员及受灾群众后勤给养。

3、信息联络组:组长:左维;副组长:何佳晔;成员:吴倩、欧阳如晨、陈爽、李艳。

辆:政府公务用车平台调用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以及对外宣传工作,并及时制发、报送相关文件,确保信息畅通。

四、应急措施

(一)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当地自然资源规划所应当迅速作出反应,调查核实灾情,做好紧急避险转移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告。

(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接到发生地质灾害临灾险情的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避险转移各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三)启动预案。领导小组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迅速组织避险转移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

1、调查险情,提出避险转移应急措施建议,确定避险转移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的建议,配合所在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预警工作。

4、提出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的方案。

(四)及时向县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告险情和避险转移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的指导和支援。

(五)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调查建议,提出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以及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局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要把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应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应急资金,并保证足额到位。   

(二)局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抓好避险转移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三)局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法规监察股、各自然资源规划所要加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应急工作组成员要严明工作纪律,要根据领导组要求,第一时间到岗到位,服从领导组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

 本预案适用于泾县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避险转移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