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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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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429Y/202403-0007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琴溪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琴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暨长效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琴政〔2024〕36号
发布日期: 2024-03-20 16:3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琴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暨长效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6:36 来源:泾县琴溪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泾县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暨长效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琴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琴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及长效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泾县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暨长效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我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以建筑垃圾专项整治为重点,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对标对表、系统整治,系统梳理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全面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机制,提升建筑垃圾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领域违法行为,有效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加快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联防联控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坚决防止建筑垃圾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情况发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深入排查整治源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装饰装修垃圾、征迁地块建筑垃圾清理处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镇城建站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2.交通工程建设、维修中的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镇交通办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3.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问题。(镇水保站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4.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运输到非专业处置场消纳。(镇环保办、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二)深入排查整治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未按规定获得资质审批,渣土清运项目未落实事前申报制度,未经核准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方量、堆放消纳场所,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镇环保办、镇城管执法中队、镇交通办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2.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和违法改装等问题。(镇派出所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三)深入排查整治利用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利用处置场所的经营单位规范管理不到位,违规接纳非建筑垃圾的其他固体废物,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镇环保办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四)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转运偷倒管理中的问题

1.建筑垃圾跨区域倾倒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依法查处不到位的问题。(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2.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镇水保站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3.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镇交通办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4.林地、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镇林业站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5.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上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镇农综站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6.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情况。(镇派出所负责,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村组织落实)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排查(202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排查整治重点,全面排查评估建筑垃圾管理等情况,重点突出排查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特别是跨区域非法转运、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结果于3月25日前报送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整治方案(2024年3月25日至4月4日)。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确定整治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保障措施,逐项清零销号。

(三)规范开展整治(2024年4月4日至5月10日)。全面开展建筑垃圾管理问题整治,认真落实整治方案,加强跟踪督导,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整改进程。牵头部门要及时对整治工作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及时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巩固提升(2024年5月11日至长期坚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链条、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要及时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镇级成立建筑垃圾规范化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二)强化督导落实。要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开展全覆盖检查,层层传递压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指标和关键环节,从严从实发现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规范、有力有序进行。镇党委、政府成对各村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镇纪委监委将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各村、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教育,针对货运企业从业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宣传随意倾倒、擅自受纳建筑垃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营造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整治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地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整治进度。

五、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该项工作排查整治后,必须长期巩固成果。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负责人长期具体负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在辖区和分管及负责领域,开展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并积极支持配合此项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职责分工。各村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排查整治布置的工作区域范围和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坚持“行业+属地”相结合管控模式,做好前端宣传引导、巡查、制止、规范运输、分类处置、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源头治理管控工作。经制止不服从管理的,由镇执法大队按程序立案处理。

(四)强化联合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特殊时段等,由镇环保办组织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常态化不定期赴相关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

(五)强化工作闭环。及时织密建筑垃圾长效管控工作网络,从“宣传-巡查-监管-督导-整改-执法-临时消纳-资源化利用”这一全工作链条,各部门严格按照分工实施、齐抓共管,真正做到建筑垃圾长效管控工作从源头到资源化利用全部闭环管控,切实遏制我镇零星建筑垃圾乱倒偷倒违法现象。

附件:琴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琴溪镇建筑垃圾管理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叶  亮  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徐彦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  胤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宋  伟  副镇长

黄  荣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汪小红、龚  军、吴露山、喻  勇、段小发、桂  静、郑赛赛、汪雨顺、周钰杰、唐二平、吴健飞、胡  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宋伟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