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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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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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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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胡学军 责任科室:监督评价股(税政法规股)
普法联络员: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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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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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内:县财政局全体工作人员。
2.对外:一是对分管财会工作领导和财会工作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对县属国有企业、地方金融监管企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三是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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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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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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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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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3.8”、“4.15”、“6.1”、“6.26”、“7.1”、“11.9”等重要节点;
3.“一月一主题”、“‘红’扬法治 普法四季行”等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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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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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流媒体:《绿色泾县》、泾县新闻网;
2.网络媒体:“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和泾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局信息公开栏以及泾县财政工作微信群等;
3.实体平台:泾县财政局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册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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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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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队伍:“八五”普法讲师团、监督评价股(税政法规股)全体工作人员;
2.志愿队伍:泾县“鼍(tuó)小泾”普法志愿者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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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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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全县“一月一主题”活动;
2.持续推进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继续推进网上学法考试工作,组织参与宪法法律知识网上测试;
3.参与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
4.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5.组织参加全市财政行政执法证考试;
6.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
7.组织参与网上或现场旁听庭审;
8.邀请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来局开展法治巡讲活动;
9.参与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
10.结合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党建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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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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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财政、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证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2.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及财经金融政策宣传活动;
3.开展财政优惠奖补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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