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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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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114/202404-0001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财政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财监〔2024〕64号
发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日期: 2024-04-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泾县财政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14:23 来源:泾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各股室、中心:

根据《宣城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4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泾县财政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415


抄送:县法宣办


泾县财政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泾县财政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健全财政普法工作体系,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狠抓工作落实,创造性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3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持续开展“举旗帜·送理论”活动,充分运用多种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传播。

二、精心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3.加强组织安排。根据省、市、县法宣办统一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作部署,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作总结。

4.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持续开展“六个一”法治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会同相关重点执法普法部门,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反电诈、防范非法集资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民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

5.实施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守法聚力”行动。参与多举措开展惠企暖企普法举措,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良性高效发展的“软实力”。

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

6.突出宣传宪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参加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7.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国家安全意识。

9.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加大地方性法规内容宣传普及力度,推动财政干部知晓、宣传、贯彻和用好地方性法规。

四、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0.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和县司法局具体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总结参与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经验。

1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切实有效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组织参与网上或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开展财政基本法规及相关条例学习教育,组织新进人员参加全市财政行政执法证考试,稳步提升年轻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12.强化财会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会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宣传、解读,提升普法质效。

13.注重运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文化与财政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融合发展,加强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精神深入人心。

14.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充分运用泾县人民政府网财政局信息公开栏、泾县财政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发布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宣传解读信息,展播展示、宣传普及、传播交流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向“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投稿,宣传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成效。

五、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5.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参与全县“鼍(tuó)小泾”志愿者队伍赴乡村、社区开展各项专题普法活动,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六、高标准高水平狠抓工作落实

16.着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制度。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考法。

17.选树、推广先进典型。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县司法局统一部署,参与我县开展的全国和安徽省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继续纳入年度财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股室和中心进行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作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

18.注重工作实效。贯彻落实《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产品、阵地和活动的管理。狠抓作风转变,减轻基层负担,不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