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各乡镇民政所:
经研究,现将民政局2024年4月份工作要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指导黄村镇、琴溪镇补选村委会成员工作。
2.重点关注和指导泾川镇7个村居补选13村居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3.筹备召开县未成年保护会议。
4.调研、座谈“乡村著名行动”,拟定《泾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5.持续推进、落实村、居“清牌减负”、“履职清单”工作。
6.制定印发《宣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7.筹备召开社会事务工作培训会。
8.持续推进落实殡仪馆、公墓巡视整改,压实殡仪馆评估期间的安全、生产与服务。
9.创新、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工作,落实试点任务。
10.做好适老化改造评估和施工招标工作。
11.做好4月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等资金发放。
12.开展一季度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测评工作。
13.持续推进城区嵌入式养老综合体建设。
14.做好4月份低保动态调整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15.继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16.做好县人大低保调研和实地走访相关准备工作。
17.指导乡镇开展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登记工作。
18.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好一季度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考核考评工作。
19.印发《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函》,明确年检年报范围和年检流程。
20.印发《关于2024 年全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广泛动员社工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参加考试。
21.根据县营商办工作提示,做好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工作。
22.会同县人社局做好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清理优化工作。
23.做好县警察协会等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指导服务工作。
泾县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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