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校园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24〕1号)文件要求,泾县教体局在2024年春季开学后2月29日至3月6日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卫健委组成了专项检查小组,对县域内有食堂的66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教体局督导办抽调督学全程参与。
二、检查内容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校园食堂安全管理、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加工操作管理、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人员卫生、清洗消毒、餐具保洁、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防情况、培训考核及学生家长义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三、闭环管理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下文,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检查结束后形成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然后再上报,形成完整的闭环。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