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212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091),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2〕731号)要求,做好2024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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