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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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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29MB11580969/202404-0000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主动回应】衔接资金到县后如何做好项目匹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8 08:26
【主动回应】衔接资金到县后如何做好项目匹配?
发布时间:2024-04-08 08:26 来源:泾县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衔接资金下达30日内,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从项目实施计划中选择项目,编制实施项目清单,报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下达项目批复文件,及时按要求做好实施项目的公示公告以及项目库信息录入等后续工作。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外,批复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