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及医保经办业务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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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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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价格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范围等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医保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传送数据、报告信息、公开费用。未经同意提供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医药服务。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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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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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书面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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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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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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