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县营利性民办学校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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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以及实施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电子学籍制度情况的检查;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的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3.卫生健康部门: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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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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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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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营利性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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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抽查基数2户,抽查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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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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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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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登记事项监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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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牵头承办,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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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县高危体育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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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简章、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财务资产状况制度情况的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2.市场监管部门: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登记事项检查;价格行为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3.卫生健康部门: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4.消防等部门: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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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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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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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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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抽查基数4户,抽查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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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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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加大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等市场主体的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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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0月(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开展,与日常登记事项监管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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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牵头承办,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消防等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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