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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02-00108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度公共服务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9 11:42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2023年度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4-02-19 11:42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实施单位 事项类别
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发布,201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二十六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八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11号)第三条: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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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发布,201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县政务公开办 依申请服务类
3 “12345”热线办理 1.《宣城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宣政办〔2008〕81号)全文。
2.《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166号)全文。
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流程、宣城市热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222号)全文.
4.《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泾政办秘〔2019〕12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9号)
6.《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全省12345热线亳州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提升热线办理质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3〕35号)
7.《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23〕42号)
8.《关于印发泾县进一步推进12345热线工作提质增效若干机制的通知》(泾政办秘〔202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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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上“政民互动”办理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2.《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信、信箱、热线、网络”群众诉求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宣办发〔202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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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民网留言办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长信箱、省长热线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4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网省长留言办理工作是听民声、集民意、汇民智、聚民心的主要途径,是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举措。”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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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签证咨询服务 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 外事科 依申请服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