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成效、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23年泾县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势企业
1.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化;
2.成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且至少配备1名知识产权专员;
3.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与专利申请纳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专利工作卓有成效(当年企业申请发明专利5件及以上或开展PCT专利申请工作,且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示范企业
2.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领导分管知识产权工作且至少配备1名知识产权专员 ;
3.企业将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与专利申请纳入生产经营管理中,知识产权投入逐年增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专利工作逐年提升(当年企业申请发明专利10件及以上或开展PCT专利申请工作有成效,且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相关情况简介;
2.申报企业有效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泾县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材料须完整,数据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2.请申报企业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股(209办公室)。
联系人:吴芳 联系方式:13865317805
附件:泾县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书
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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