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泾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束 剑(县政府)
副组长:张 剑(县农业农村局)
成 员:胡学军(县财政局)
左来新(县发改委)
都令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晓祥(县农业农村局)
丁 伟(县水利局)
项 菲(县审计局)
宋宏林(县林业局)
郑 蓉(县生态环境分局)
朱丽辉(泾川镇)
陶先来(云岭镇)
章 静(茂林镇)
张 明(榔桥镇)
韩 旭(桃花潭镇)
褚 蕾(丁家桥镇)
金 迪(黄村镇)
王德林(蔡村镇)
赵晋哲(琴溪镇)
沈 平(昌桥乡)
陈绍祺(汀溪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田晓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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