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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泾县农村杆线长效管护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10:36
关于《泾县农村杆线长效管护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06 10:36 来源:县规范农村杆线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有线电视工程施工规范》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部门行业规范等相关要求,为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县规范农村杆线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泾县农村杆线长效管护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经过

2023年12月,我办启动了我县泾县农村杆线长效管护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2024年3月4日,通过OA将泾县农村杆线长效管护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发至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分为五章共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 本意见所称农村杆线,是指利用农村公共空间建设的电力、照明、通信基础设施、广播电视、数据宽带等杆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农村杆线规划管理 县规范农村杆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农村杆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其中属于政府投资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杆线建设单位应按照杆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安排项目建设,对于同一年度同一路段有不同杆管线建设的,应协调各单位一并进行,避免二次开挖。

第三章农村杆线维护管理  县规范农村杆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应加强对本行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杆线产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杆线产权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加强杆管线日常管护,及时处理危害杆管线安全的行为,确保杆管线安全运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农村杆线建设施工按以下原则实施。

第五章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