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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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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MB1683843B/202402-00014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泾县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环境卫生管理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6 09:17
环境卫生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4-02-26 09:17 来源:泾县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称: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主要职责:负责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城区环境卫生实行监察管理;制定市区环境卫生工作标准和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以及城市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

环卫所负责人: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 苏长春  联系电话:5021125  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