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24年2月4日下午召开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2月4日(星期日)下午,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结束后。
二、会议地点
县政府617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参加会议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负责同志和县人武部主官;
2.县政府办主任、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室主要负责同志,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
3.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1名;
4.各议题汇报单位、列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参会回执请于2024年2月4日上午10:30前报至县政府办秘书科(邮箱:jxzfbmsk609@163.com,联系电话:5102619)。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安排并通知参会。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加会议的,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各汇报单位汇报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各汇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排版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2月4日上午10:30前交县政府办秘书科(609室)。
(三)各列席单位在0A邮箱自行下载议题材料,会上不再印发,相关内容不得外泄。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记者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会议议题
2.参会回执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附件1
会议议题
一、书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的重要指示,讨论《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教体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文旅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应急局、县供电公司
二、听取关于营商环境办理破产、办理建筑许可、政务服务等三项一级指标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法院、县住建局、县数据资源局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营商环境办、县法院、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工商联
三、讨论《泾县2024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发改委
列席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四、讨论《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送审稿)》
汇报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
列席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产投公司
五、听取关于优秀企业表彰工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
列席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
六、听取关于2023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结果情况的汇报。
汇报单位:县招商合作中心
列席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注: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请假、报备纪律的通知》要求,单位主要领导无法参会的,须规范填写《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请假报告单》(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