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服务事项运行,按照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运行需要等情况,县政府对泾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泾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泾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泾县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泾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应网页公布本乡镇(单位)完整版清单具体内容,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数据资源部门要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拓展应用场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2023年版目录公布后,县政府《关于公布泾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泾政〔2022〕55号)即行废止。
附件:1.泾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泾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
3.泾县县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
4.泾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3年版)
5-1.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
5-2.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
5-3.泾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目录(2023年版)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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